一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
1、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;
2、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认定;
3、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效力认定。
二、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和支付
1、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认定;
2、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认定;
3、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认定;
4、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,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,工程价款确定;
5、“黑白合同”;
6、《解释》中“实际施工人”的范围确定;
7、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确定。
三、建设工程工期和质量责任的认定
1、工程开竣工日期确定
2、工期顺延;
3、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一致;
4、如何认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。
四、工程造价鉴定
1、工程造价进行鉴定;
2、工程造价鉴定中法院依职权判定的事项。
五、民事责任的承担
1、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点;
2、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的。